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首先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我司的大力支持.由于近来很多客户交货时没有注明走货渠道,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,故请各客户注意以下相关交货要求:
1. 随货必须有运单及商业发票(文件除外),发票需一式两份。随货上面必须要有单号,件数,国家。
2. 随货必须有发货的详细交接清单,所走渠道的报价表名称(必须写详细),否则将按代理价收取。
如货件没有以上资料,因此导致货件的延误以及一切经济损失,将由客户自行负责,我司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!
请各客户知悉及配合,谢谢!
深圳星航国际速递客服部
2008-04-17